【本報台北訊】環境部昨召開第三次碳費審議會,會中委員針對指定目標有不同的看法,部分認為過於嚴格,產業不易達到,有人認為能促進減碳。碳費審議會委員、環團代表林彥廷則批評,目前預告的碳費子法根本是幫企業開後門,希望環境部仍要堅持汙染者付費原則,也要說清楚優惠費率及碳定價。
環境部氣候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此次審議會意見分歧,將召開第四次審議會,會針對三階段調降碳費起徵點、對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影響等進行情境模擬分析,但坦言難以趕在五二○前召開第四次審議會。
本次審議會討論內容,包含日韓及新加坡碳定價及實施情況、碳費三子法、審議會資訊公開內容及方式。林彥廷表示,原先企業就有二點五萬噸免徵門檻,如今碳費子法還針對高碳排企業給予初期二折的優惠費率,根本無法促進任何減碳效益,起徵點至少每噸五百元並逐年調高、打折後的優惠費率底價應以三百元起跳。
商總代表余建中認為,希望順應國際情勢,初期不要給產業太大壓力,以免降低產業國際競爭力;另子法中已規範三階段起徵點,環境部應說清楚每階段將被課徵碳費的產業類別,讓產業有更多時間準備,才不會有碳焦慮。
成功大學資源系教授謝秉志說,與其注意碳費收費辦法,更在乎課徵碳費後要如何有效運用,不如直接訂定二○三○年將課徵的碳費,其費率需考量納通膨、有效減碳等因素。
黃偉鳴表示,指定目標、自主減碳計畫雖是台灣獨創,但若成功,也能讓國際了解這樣的制度可促成減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