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上月拍板一千兩百元以下罰鍰交通微罪不檢舉、不記點,引發爭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審議,內政部警政署坦言,去年交通違規檢舉案件有八百六十九萬件,其中有六成跟違規停車相關。立委質疑,主管機關沒有掌握檢舉達人數量難以說服外界要限縮檢舉,因為「檢舉氾濫」跟「台灣違規太嚴重」是兩回事。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昨質疑,針對檢舉達人氾濫,警政署是否有掌握少數人大量檢舉的狀況?因為若沒有這樣的數據無法說服大家要限縮檢舉項目。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長劉振安坦言,沒有這樣的統計,但有二、三十位民眾常寫信到部長信箱或到交通部陳情。他也說,過去檢舉開單以違規停車占最多,像是去年交通違規檢舉案件有八百六十九萬件,其中有六成是違規停車相關,但對改善停車秩序沒幫助,主要是因停車空間供需不完整。
國民黨立委魯明哲則拿出數據指出,此次十項微罪不檢舉項目中,去年取締違規件數最多為公車站十公尺內臨停一百八十四萬四千八百六十四件,其次為公車站五公尺內臨停一百零八萬一千三百四十六件、逆向或併排臨停也有三十九萬六千六百九十七件、人行道及快車道臨停有三十一萬八百八十一件,前四名都與違停相關。